首 页
首页 > 管理支撑成果
 

牵头起草我省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来源:科管部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9-25  访问次数:32
 
  

     为满足我省工业炉窑污染管控需要,历一年多我院牵头起草的《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经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自2024年9月25日起实施,填补我省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空白

 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该标准为地方性强制标准,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监管提供依据,指导和督促我省工业炉窑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促进工业炉窑行业企业绿色发展,持续推动我省大气质量改善。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 电话:0731-85076418 网址:www.hraes.cn
版权所有: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Copyright ©2018 Hraes.cn,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50087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