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开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了高氯酸盐溯源监测、企业监管和源头治理等工作,推进专项整治和污染防控。我院在高氯酸盐污染治理技术研究、标准制订等领域开展了工作,编制印发《高氯酸盐生产企业污染防控参考意见》、《烟花爆竹企业高氯酸盐污染防控参考意见》,牵头制定出台工业废水高氯酸盐地方排放标准,标准于2024年6月发布,10月1日起实施。
标准对高氯酸盐生产企业,烟花、鞭炮、引火线制造等企业分别提出管控要求,涉高氯酸盐企业既可单独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也可采取委托处理方式,将废水用槽车运送到集中处理点进行集中处理,从源头削减高氯酸盐排放量,筑牢水环境安全防线。标准有助于解决流域高氯酸盐污染问题,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形成齐抓共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