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我院牵头并联合生态环境部规划院负责编制的《美丽郴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美丽郴州建设2023-2027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顺利通过专家验收评审会。

会议邀请了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的5位专家参加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编制思路清晰、方法科学、目标明确、指标合理、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有较强创新性,对指导推进美丽郴州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郴州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先后经过前期调研、初稿审查、征求意见等环节,在编制过程中听取并吸收了各市直部门、各县区意见建议,历时1年多形成了评审稿;《规划纲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以及美丽湖南建设有关战略部署,系统总结了美丽郴州的建设基础、成效、机·遇和挑战,设定了美丽郴州建设3个阶段目标,提出了4大战略定位、8大战略任务。《实施方案》紧密结合《规划纲要》要求,确定了9项重点任务、8项具体行动计划。

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熊俊充分肯定了《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编制前期工作成果,认为《规划纲要》对指导美丽郴州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准确把握郴州发展的区域优势、生态优势,更加突出美丽郴州建设的美、准、实。
下一步,我院编制团队将根据评审会提出的意见及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积极配合推进《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尽快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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